省各部委厅办局,省各直属单位,各设区市、县(市)财政局:
现将《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》印发给你们,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。各市、县可参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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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(苏财综〔2024〕36号)
省各部委厅办局,省各直属单位,各设区市、县(市)财政局:
现将《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》印发给你们,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。各市、县可参照执行。